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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图书馆征集地方文献资料的公告

来源:本网 | 2021-02-26

    为进一步弘扬地方文化,丰富馆藏内容,更加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全区地方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地方文献在书香清新建设中的作用,满足全区各政府部门以及广大服务对象的需求,有效发挥清新区图书馆地方文献信息查询、参考咨询等方面服务职能,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规定,清新区图书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地方文献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一)地方史志史料:包括区(县)、乡(镇)志、村志、部门行业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影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资料汇编、大事记等文献及音像、电子制品等。

   (二)地方资料: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编辑出版发行的反映我区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等方面的图书、图片、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如专著、统计资料、会议资料、论文集、年鉴、名录、地图、画册、图像、地名录、年报、专题汇编、宣传册、行业年报资料、对外交流资料、调查研究报告等相关文献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和研究价值的各类文献资料。

   (三)人士著述:包括原籍清新区或曾在清新区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手迹手稿、信函、书画作品、日记、家史、传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等相关文献,以及对清新区人物及其著作的研究资料等。

   (四)革命文献:包括清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

   (五)非图书资料: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历史场景图片、金石拓片、书法、绘画作品、歌册、账本、地契,以及反映清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六)民间历史、古籍文献:家谱、族谱、宗谱、家族史料、碑刻拓片、契约文书、诉讼文书、乡规民约、唱本、剧本、药方等。

   (七)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手迹。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文献要求政治合格、内容健康、装订完整、有保存和利用价值。

   (二)文献资料的载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刊、报纸、画册、图集、图片、乐谱、碑帖、手稿、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

   (三)征集文献种、册(张、盒、份)数不限。

    三、征集方式及管理

    本次征集主要采用无偿捐赠的形式进行。

    (一)拟捐赠单位将赠送的作品或文献直接交送或邮寄到清新区图书馆办公室(清远市清新区中山路33号)。

    (二)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致电清新区图书馆(0763-5814997),由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三)如有捐赠意向的资料为孤本,图书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四)凡自愿捐赠及征集到的文献资料,均作为清新区图书馆地方文献收藏,永久保存,供全区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查阅。属于保密资料的文献,按保密规定管理、收藏。

    (五)所有捐赠者或单位,清新区图书馆均授予《收藏证书》以作纪念。

    (六)此次地方文献征集同时将支持地方风土人情、风物志异编辑与出版,实现区内馆际交流。

    (七)对于本区业余的作者争议较多的作品,仅作登记,不作入编收藏。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征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及征集地点:清新区图书馆(清远市清新区中山路33号),捐赠时请留下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联系电话:0763-5814997

   (三)联系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提供的资料我们将尽心珍藏,并代代相传,泽被后人,清新区图书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期待每一位捐赠者的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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